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国际 ISSN:1006-5199

国内刊号:11-3591/A

创刊时间:1995年

出刊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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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内容提要】社会制度是以一定的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加以确定的社会关系,又是确定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是这二者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别的什么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独一无二的中国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人类制度文明的进步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规律。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对立统一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中国共产党人斗争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人类制度文明史  制度创新  矛盾分析方法

作者简介:田心铭(1947-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100091)。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笔者认为,“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一重大时代课题的重要内容。2019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全会”)对这个问题作出系统回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的里程碑。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在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0年第1期发表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这个讲话的主要部分。〗集中体现了全会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决定》中首要的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国家制度”〖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决定》的内容,如其标题所表明的,包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方面。“制度”与“治理”,即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统一不可分的。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它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国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是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的。本文着重从“制度”的角度展开讨论,谈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别的什么制度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首先必须深刻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指出:“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关于我国国家制度根本性质的明确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名称鲜明地宣示了我国国家制度的根本性质。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不是别的什么主义。”〖《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9页。〗作为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之统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而不是别的什么制度。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中,“社会制度”概念是同整个体系不可分割的。第一次全面阐述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的著作——《共产党宣言》已经运用“社会制度”概念来表达共产党人的观点和意图,明确提出“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6页。〗。1847年,恩格斯在《宣言》之前写作的《共产主义原理》中还提出并回答了共产党人所要建立的“新的社会制度应当是怎样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这一问题。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所说的“社会制度”?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精辟地概括了他创立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列宁在阐述马克思这一段经典论述时指出,马克思“把各国制度概括为社会形态这个基本概念”,“只有这种概括才使人从记载(和从理想的观点来评价)社会现象进而以严格的科学态度去分析社会现象”〖《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1页。〗。列宁认为,马克思概括出“社会形态”这个科学概念,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才使对社会历史的认识变成了科学。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中,“社会形态”是对多种多样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制度”的概括。一定的社会形态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就是一种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形态就是不同的社会制度。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先后出现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就是五种基本类型的社会制度。这是对不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划分,是理解“社会制度”概念、区分不同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的规定,是建立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的。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必须以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理论为基础,把它放到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去理解。

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清它是向着什么方向发展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共产主义为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66页。〗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清晰地阐明了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的共产主义是一种“社会制度”。他说:“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的,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最完全最进步最合理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86页。〗封建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是进了博物馆的东西了,资本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也快进博物馆了,“惟独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正以排山倒海之势,雷霆万钧之力,磅礴于全世界,而葆其美妙之青春”〖《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86页。〗。习近平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和基本纲领的统一。”〖《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6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既是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的,也没有脱离党的最高理想。“必须认识到,我们现在的努力以及将来多少代人的持续努力,都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这个大目标前进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5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立足于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个大目标前进。

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把它同资本主义制度区分开来,既弄懂它“是”什么,又弄清它“不是”什么。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包含丰富的思想内容。国内外有些人提出中国现在搞的究竟还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疑问,有人说是“资本社会主义”,有人说是“国家资本主义”“新官僚资本主义”。习近平明确指出:“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10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09页。〗。

总之,深刻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关联中,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区分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这一根本性质。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独一无二的中国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具有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独一无二的中国制度。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矛盾的普遍性使每一个事物与其他同类事物具有相同的质和属性,而不是孤立存在的;矛盾的特殊性使每一个事物具有不同于其他任何事物的特殊本质,与其他一切事物区分开来,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这一个”事物。认识一个事物,必须“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两方面及其相互联结”〖《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8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既包含社会主义的普遍本质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中国制度。同一切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矛盾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体,是独一无二的新社会制度。习近平说:“中国形成了适合我国实际、符合时代特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取得了巨大成功,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习近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一以贯之》,《求是》2019年第19期。〗没有“独一无二”的制度,就不会取得独一无二的巨大成功。

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独一无二的中国制度呢?

首先,这是因为创立这一制度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具有高度的理论自觉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开创者毛泽东早在1930年就提出,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本本”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他说:“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1-112页。〗20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内出现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曾经使中国革命几乎陷于绝境。毛泽东思想是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1935年的遵义会议实现了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毛泽东不仅从政治上、军事上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而且把认识提升到哲学世界观高度,写作了《实践论》和《矛盾论》,深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奠定了哲学理论基础。经过延安整风,毛泽东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原则成为全党的共识。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533页。〗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并把它确立为指导思想,同时确立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党开辟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革命道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都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在这样的道路上创立的。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鲜明中国特色而成为独一无二的中国制度,是因为它具有深厚的中华文化根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既是同当代中国社会实际和现实实践相结合,也是同几千年演进中形成的中华优秀历史文化、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特点相结合。习近平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厚历史底蕴,他指出,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包括大同理想、大一统传统、德治主张、民本思想、平等观念、正义追求、道德操守、用人标准、改革精神、外交之道、和平理念等。“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的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中国自古以来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朝廷制度、郡县制度、土地制度、税赋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军事制度等在内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为周边国家和民族所学习和模仿。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在根本性质上是对立的,但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各方面制度也为我们探索建设新制度提供了历史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这个科学制度体系处处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结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国情的统一,既具有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统一战线理论、民族理论、民主理论运用于中国国家制度建设,既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出了根本性的制度安排,解决了党如何领导人民组织国家政权、治理国家的重大历史性课题。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尤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原理,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的党的领导制度,既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又总结了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确立了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地位,保证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

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3页。〗《决定》通过系统总结,概括阐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多方面的“显著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这些显著优势,归根到底是因为它是自觉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制度,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民的制度,这是历史上任何其他社会制度都不曾具有的根本特征。这些显著优势是在长期实践中显示出来的,是由社会实践检验的。习近平指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二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实践证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成果及其显示出来的显著优势,是由它的根本性质决定的。深刻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清其根本性质,对于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意义。


三、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怎样实现的?

习近平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求是》2019年第23期。〗这一论断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地位。理解这一重要论断,要从大历史观的视野,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放到人类社会发展和制度文明发展的历史中去考察。

“制度”属于社会历史范畴,始终是与人类社会相联系的。现代汉语中的“制度”一词,无论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689页。〗,所指称的都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事物。自然界中没有制度,制度都具有社会性,都是社会中的制度。社会是由人们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发生的生产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各种联系或关系构成的。所以,马克思说:“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24页。〗无论何种制度,都是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体现,都是某种社会关系体系。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既是指以一定的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加以确定的社会关系,又是指确定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是这二者的统一。

“文明”是标志人类进步状态的范畴。人与社会是在曲折的道路上发展、进步的。在思想、理论中反映人与社会进步的过程,需要用概念将其表达出来,“文明”就是这样的概念。人类从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从古代文明发展到现代文明也是历史进步的过程。人类社会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产生了丰富多彩的文明形态,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划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中,文明的划分首先是与社会形态的区分相联系,分为不同社会形态的文明。从奴隶社会的文明、封建社会的文明、资本主义文明发展到社会主义文明,是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文明”首先是一个整体性、综合性概念,文明进步也表现于其中相互关联的物质文化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社会制度等不同方面,因而又形成了从不同方面反映人和社会进步状态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等概念。

在人类制度文明史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伟大创造是怎样实现的呢?探讨这个问题,可以为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历史启示。本文就此谈两点认识。

1.人类制度文明的进步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

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人类制度文明的进步是有规律的发展过程。但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这些规律并没有被人们所认识。虽然自从有了人,进入人类社会,人们的活动都是在追求某种预期的目的,历史正是由这些活动构成的,但是社会的发展、制度文明的进步却并非都是自觉创造的过程。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是自发地实现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依据大量史料对这个过程做了科学阐述。从恩格斯的考察中可以看到,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社会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原始社会的氏族制度“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8页。〗。在导致社会制度演变的生产发展过程中,人们知道获取生活资料的方式的改进会对自己的物质生活产生什么结果,但是社会变革是“无意中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9页。〗。当氏族公社的成员摸索着从石器过渡到铁器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想到这种生产工具的变革会导致原始氏族社会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到来。社会制度演进到文明时代后,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社会,都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新生产关系是在旧的社会制度内部形成的,不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的结果,而是自发地发生的。当新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代表新生产关系的新兴阶级会产生自己思想上的代表,形成新的社会思想,充当社会变革的前导。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学者的理论、18世纪法国启蒙学者的学说、18世纪的法国哲学、19世纪的德国哲学都曾经做了政治变革的前导。这表明新阶级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对社会制度的变革有了某种程度的自觉。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历史理论领域被唯心主义历史观统治着,“对伟大历史联系的合理看法就不可能产生,而历史至多不过是一部供哲学家使用的例证和图解的汇集罢了”〖《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3页。〗。由于没有科学的历史观作基础,没有对社会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社会规律是作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支配人们行动的,新社会制度的创立不可能成为真正自觉的活动。

唯物史观的创立使人类创造新社会制度的活动发生了从自发到自觉的飞跃。马克思“在整个世界观史上实现了变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7页。〗。马克思主义的诞生,“犹如壮丽的日出,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运行的特殊规律,为人类指明了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的途径,为人民指明了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道路”〖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6、8页。〗。从此之后,新社会制度的建立、人类制度文明的进步,有可能成为一种自觉的创造活动。

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它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旧的阶级剥削的社会中自发产生,只能由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在科学理论指引下自觉创造。《共产党宣言》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纲领,它的发表标志着无产阶级从自在的阶级变成自为的阶级,组织起来自觉地肩负起本阶级推翻旧制度、创建新制度的历史使命。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迎来了工农群众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制度的曙光,也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主义深刻改变了中国。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中诞生,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大历史从此开启了人民自觉创造新社会制度的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自觉创造的伟大成果。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

习近平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践、理论、制度紧密结合的,既把成功的实践上升为理论,又以正确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还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4页。〗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这是党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验总结,阐明了实践、理论和制度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规律。

实践、理论和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一直贯穿于党的事业发展之中。马克思主义是在工人运动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它用科学理论武装了无产阶级,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实践指南,指引人民向着共产主义伟大目标前进。所以,马克思主义本身就体现着实践、理论和制度的统一,它是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又指引实践创新去实现制度创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和实践是围绕制度展开的,是为了改变旧制度、创造新制度,实现人民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把无产阶级看作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新社会制度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其先进品格就在于,它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领导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的党。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引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求是》2019年第23期。〗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本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1页。〗。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的最终目标。正如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我们党的名称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明确地指明了这个将来的、无限光明的、无限美妙的最高理想。”〖《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59页。〗党团结带领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根据地创建人民政权,探索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为新中国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夺取全国政权后,制定《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确定了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建立了国家政权组织体系,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使当代中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作为一条道路提出来的。1982年,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页。〗随着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概念。习近平把“道路”和“理论体系”的关系解读为“实践”和“理论”的关系:“体现在实践上,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体现在理论上,就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43页。〗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把“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者的统一称为“三位一体”。他说:“我们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4、76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2018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12页。〗。党的十九大后,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做出部署,在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迈出了新的重大步伐。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做出全面部署。

回顾历史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实践、理论和制度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发展的。党成立近百年来的历史,就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领导人民群众进行伟大实践、推翻旧社会制度、创建新社会制度的历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历史进程从旧制度到新制度的飞跃。在新中国成立前,面对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性课题,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推翻旧制度,同时探索新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后,建设新中国、创造新制度成为党的理论和实践的主要聚焦点。

实现理论、实践和制度的统一,首先必须把理论和实践统一起来。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是在实践决定理论的基础上相互作用的关系。理论来自实践,又要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检验并在实践中发展;实践需要科学理论指导。我们党一贯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反对任何理论和实践相脱离的错误倾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是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成就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成果,都是在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相互作用中形成、发展的。而理论和实践相脱离,无论是理论脱离实践,还是实践脱离科学理论指导,都会偏离正确方向,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习近平提出:“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在这种统一和互动中发展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习近平:《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求是》2019年第1期。〗这是对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经验的科学总结,丰富和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认识和实践、理论和实践关系的理论,指明了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基本途径。

制度创新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实现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制度创新的前提和动力,制度创新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的结晶,又成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制度保障。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社会主义制度是体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的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的制度。没有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就没有科学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制度。没有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和发展。没有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国人民的实践相结合,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6页。〗,“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方针政策及时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4页。〗,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秘密之所在。

由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升华而来的制度创新不是消极被动的,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成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强有力的保障。同思想、理论、政策、道德、风俗习惯等相比,由法律、法规、章程等规则确定和维护的社会制度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规范性、强制性、系统性、根本性等特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指引方向、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维护稳定、防范化解风险等重要作用。邓小平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页。〗习近平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主体是人,有什么样的人,才有什么样的理论和实践,而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5页。〗。社会关系是由社会制度规定和维护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进行、受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而社会制度是构成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最重要的因素。

每一代人一开始都面临着既定的、由前辈人的活动创造而不是由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他们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下成长起来并从事活动,又用自己的实践活动和理论创造改变环境,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影响和改变社会制度,包括通过革命、改革推翻旧制度、创建新制度。“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5页。〗“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4页。〗这个过程就是实践、理论和制度在相互作用中发展的过程。

探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如何创造的,要把它放到作为实践、理论体系、制度和文化之统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体中去考察。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概括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构成以及其中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文化各自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3-14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接力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文化一道,在实践、理论、制度、文化的相互作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四、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了使我们的国家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规划了奋斗蓝图,制定了行动方案。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习近平说:“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总结70年来我国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构筑中国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求是》2019年第23期。〗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应该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这里笔者就做好理论研究谈两点认识。

1.深入研究坚持制度与完善制度、建立制度与执行制度的关系

习近平指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抓好3件事,一是坚持和巩固,二是完善和发展,三是遵守和执行”。〖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要深入研究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决定》标题中“坚持和完善”的表述已经指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要坚持、巩固,又要完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是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的制度,所以我们必须坚定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经验又启示我们,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不能急于求成,也不能故步自封。《决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很多都是制度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有待于补短板、强弱项。社会实践永远处于发展之中,不会停留在一个水平上。不断发展着的实践既对制度发展提出新要求、新任务,又为制度创新提供新经验、新基础、新动力。发展了的新实践要用发展了的新制度来规范,才能有所遵循。新的实践中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可以上升为制度。所以,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巩固和完善、发展是内在统一的。具有强大自我完善能力本身就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性质决定的优越性的体现,是其之所以应该坚持和能够坚持的重要根据。坚持、巩固是完善、发展的前提;完善、发展是坚持、巩固的必然要求。没有坚持,就无从发展;不发展,就难以坚持。只讲发展、不讲坚持,或离开坚持去讲发展,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决定》全面回答了“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为我们既坚持、巩固,又完善、发展,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坚持、巩固和完善、发展都是建立制度的工作。建立制度与遵守、执行制度的关系,也是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制度建设是从制定、建立制度开始的。建立科学、完善的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制度,是制度得到遵守和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某些制度不够科学、不够完善,就没有充分理由要求人们遵守和执行,也不可能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随着实践发展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才能维护制度的尊严和权威,确保制度得到遵守和执行。遵守、执行制度是制定、建立制度的必然要求。制定制度就是要遵守、执行的。习近平说:“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制度只有得到遵守和执行,才能转化为实际的治理能力,显示出生命力和优越性。坚定的制度自信必须在实践中体现为对制度的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执行制度不能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能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不能逃避制度的约束和监管,更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对制度缺乏自信,或缺乏敬畏,就不能、不敢或不愿执行。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真正得到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制定、建立制度与遵守、执行制度,是制度建设中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

2.坚持对立统一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分析方法是对立统一规律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运用。习近平强调,要学习掌握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他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联系的实质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不断认识矛盾、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习近平:《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求是》2019年第1期。〗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矛盾构成的,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矛盾是其各种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的实质内容,也是其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从根本上说都是不断认识矛盾、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因此,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对立统一观点和矛盾分析方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多种制度构成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决定》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法治体系、行政体制、基本经济制度、先进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以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13个方面阐明了必须坚持、巩固的根本点和完善、发展的方向,其中每一个方面又都是包含多项制度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由不同层级的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不同方面、不同层级的制度之间,既有属于同一层级的并列关系,又有不同层级之间的隶属关系,既有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有一般和个别、普遍和特殊的关系。各种关系都是矛盾,都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运用事物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才能深刻理解各种制度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整体构成和本质属性,才能懂得如何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含的各种矛盾,都会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运行中表现出来,发生作用。除了制度自身存在的矛盾外,因为制度都是由人制定和执行的,所以人与制度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存在于制度建设和运行的过程中。人们不同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水平和认识能力,都会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影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人们社会关系中的各种矛盾,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不同思想认识、不同利益要求的矛盾,都会在如何认识、制定、评价、对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其中的具体制度上表现出来。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也有广大人民群众同某些敌视、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们之间的对立和斗争,尤其是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长期、复杂的斗争。由于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所以国家之间既合作共赢又对立斗争的各种矛盾也不可避免地会在对待我国国家制度上表现出来。这些来自不同方面的、不同性质的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构成了贯穿我国制度建设和制度运行过程的复杂矛盾体系。如果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矛盾运动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动力;如果认识不正确、处理不得当,就会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和运行,危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作为一个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存在于各个具体制度之中,通过具体制度体现出来。整体与部分之间既是统一的,又存在差别和对立。正确认识作为整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构成它的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对于既坚定制度自信又反对故步自封、既始终坚持又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正确认识和对待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弊端是不可缺少的。既然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不同阶段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具体制度上的短板、弱项、漏洞,导致社会实践和实际生活中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无视或讳言具体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就不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把具体制度中的问题夸大为整体性的问题,把特殊性的问题当成普遍性的问题,就会动摇制度自信,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个人因素不能决定制度的性质和作用,但又不能不影响制度的运行和作用的发挥。少数国家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称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等问题,都会影响制度的运行,导致这样那样的问题。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和制度的矛盾,看不到国家工作人员中的问题,或者把少数人员中的问题当成制度本身的问题,都是不正确的、有害的。人们对制度中整体和部分、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以及人和制度的关系的认识,受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其间难免发生各种片面、错误的认识。在当前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的背景下,人民群众中不同思想认识的矛盾还会同一些重大的政治性、原则性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国外总会有极少数人故意混淆矛盾、搬弄是非,利用和夸大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把个别人员的问题说成制度的问题,把局部性的问题说成整体性的问题,把个别性的问题说成普遍性的问题,再加上无事生非、制造谣言,企图误导社会舆论,把水搅浑,挑起事端,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对此我们不能不保持警惕。

有矛盾就有斗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人斗争的大方向,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参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顽强奋斗》,《人民日报》2019年9月4日。〗。我们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为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

[2]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求是》2020年第1期。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4]《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

[5]《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编辑:刘曙辉)

选自《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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