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实在在的真民主——人民民主理念的实现形式、实现条件和实践方法
【作者】鲁品越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
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与西式民主具有本质不同的民主理念,从而产生了本质不同的实现形式。西式民主理念的实现形式是垄断资本集团通过政党竞争争夺政治权力的“选举日民主”,人民通过选票进行“权力转让”而使自身丧失政治权力。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奉行“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人民主权不可转让,而是将其权力委托给承担历史责任的党和政府,由党领导人民依法当家作主。领导者只是“经手”权力而非“占有”权力,不能从自己经手的权力中获取任何私利。因此,其实现形式必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了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方面的实现条件,由此应运而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必然产生主观目的与客观现实的矛盾,在发现、分析和解决这些矛盾的过程中生成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方法,其体现于党的领导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全过程、民主决策全过程与民主施政全过程、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与监督的全过程三个方面,由此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通过实践而逐步得到实现。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难题 民主理念 民主的实现条件